公安科(森林防火办公室〕主要职责
1.组织、协调、指导、监督全市森林防火工作。
2.编制森林公安、森林防火的发展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森林公安、森林防火装备、基础设施建设,监督检查专项资金使用落实情况,承担装备和森林防火专用物资的申请、购置、调拨工作。
3.指导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保卫工作,分析、掌握林区社会治安动态。
4.组织、指导全市森林公安机关林业行政执法工作和森林防火行政执法工作。
5.协调组织打击破坏森林及野生动植物资源违法犯罪活动的统一行动和专项斗争及专项治理,督促查处破坏森林资源、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资源的特大案件。指导林区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6.指导全市森林公安队伍建设,承担掌握森林公安机构设置、警力配备、警衔审查工作;组织指导森林公安教育培训、警务督察、宣传工作;掌握和督察民警违法、违纪案件。
7.制定并实施全市特大森林火灾的扑救预案,承担市政府交办的扑救特大森林火灾的组织协调工作。
8.承担林火监测、信息网络管理和火灾预测、预报工作,掌握全市火情动态,发布火灾信息。
9.指导全市森林火灾预防、扑救工作及专业队伍建设,实施森林消防监督。
10.承办市林业局、公安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分局长:晋学成
主任科员:龚作敏
联系电话:0557--39261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