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公室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有关干部、人事、劳资和教育的方针、政策以及局党组的决议、决定,组织拟定具体的规定、标准等,并监督执行。
2.负责林业人才现状调查和需求预测,管理和协调招生与毕业生就业工作,拟定林业教育发展规划和局机关、直属单位干部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
3.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领导班子及后备干部队伍建设,指导直属单位干部人事工作,负责局机关的公务员管理工作。
4.负责局直属单位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工作,指导林业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建设和专业技术职称改革工作,负责林业行业职业技能鉴定的管理工作。
5.指导林业行业岗位培训和继续教育工作;负责局机关公务员和直属单位领导干部培训工作。
6.负责直属单位劳动工资计划管理;负责局机关、直属单位职工工资和离退休人员养老金的调整等管理工作。
7.负责局机关、直属单位机构编制、职能配置和人员调配的管理工作;协调、管理社会团体。
8.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人事档案管理工作。
9.组织林业系统部级荣誉称号的评选工作。
10.承办市林业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财务人员主要职责:
1.负责筹集林业发展建设资金;拟定林业固定资产投资管理办法,并编制下达年度投资计划;编制、上报并归口管理机关建设年度计划;归口管理林业行业的固定资产投资;研究拟定计划指标体系。
2.指导、监督地方林业资金的管理和使用。
3.负责财政拨款、专项资金、中央级林业预算外资金、自有筹集、分配、融通、管理和监督。负责林业发展建设资金的财务管理、局直属事业单位的财务管理监督、局及直属事业单位的外汇和行政事业性收费及政府性基金的管理以及天然林保护工程、重点生态工程、有关社会保障资金的财务管理监督。
4.管理林业、森工、治沙、山区综合开发等政策性贷款,管理贴息资金。
5.监督和管理国有林业资产,负责局直属单位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负责森林资源资产化管理工作。
6.负责组织林业财会经济指标的收集、汇总和分析工作;指导、监督全市林业系统的财会工作。
7.负责初审或审批有关资金的决算。
8.管理林业统计工作,负责发布林业统计信息。
9.指导局直属单位的内部审计工作。
10.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主任:何群基
科长:邵书玲
联系电话:0557--392995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