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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林木种子经营审核
主要林木种子经营审核

更新时间:2008-6-16 10:08:02 点击数:2 [字体: 字体颜色]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

办事程序、条件及收费标准:

  申请领取《林木种子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和个人应具备的条件:
  (一)具有与经营林木种子种类和数量相适应的资金及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其中经营林木良种及从事林木种子进出口的单位和个人,注册资金应在100万元以上。
  (二)具有与经营林木种子的种类、数量相适应的营业场所及加工、包装、贮藏保管设施。经营籽粒、果实等有性繁殖材料的应具有恒温干燥箱、人工气候箱、扦样器、天平等必要的种子检验仪器设备。
  (三)具有经省级以上林业行政主管部门组织考核合格的林木种子检验人员和贮藏保管专业技术人员。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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